星期日, 2月 10, 2013

由「香港精神」的自戀盲點說起──給香港人的一些建議

由「香港精神」的自戀盲點說起──給香港人的一些建議



 作者:楊澤



「香港精神」的自戀盲點


在金融風暴、沙士、廿三條、反國民教育、甚至是近日的「光復上水站行動」等等幾次在香港的大風波中,羅文「獅子山下」中所唱出六、七年代香港人「同舟人, 誓相隨」的「香港精神」、「我是香港人」等口號,就像是幾乎用光了的救命靈丹一樣開始不斷被重提。更有甚者,像是陳雲大師及一眾粉絲更打出了主張香港以城邦方式自治的城邦論等等進言,誓要為香港人取回當家作主的地位。

的確,當我們在回憶當天「拋開心中矛盾」的快樂日子過後,重新回看今天身處的香港,映入眼簾的卻是日益尖銳的社會衝突和種種的不滿情緒,心中難免有點不平衡。而正好在這些社會問題變得白熱化的日子,適逢萬惡的中共開始插手香港政務(特別是最近的社會問題都似乎與中央政策有關),終於,我們在董建華以 後,又多了一個可以出氣的對象──不論任何問題,歸根究底「最衰都係大陸人/共產黨」,罵完一句,條氣順晒。結果,近數年的主流論述便好像尋找到一個可以作為目標的終極敵人,好像只要我們以各種方式解決了它,我們便能從此幸福快樂生活下去。

這一種借著排出一個外在敵人(intruder)而創造自我形象的模式,歷史上也有過,而那個敵人叫猶太人。當代文化評論大師齊澤克在「反對民粹誘 惑」(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一文中早有提及過這一種民粹的面貌:民粹主義是一種機制、一種通過生產外部「敵人」轉移社會內部矛盾、從而讓被虛擬化的「人民」崛起的機制,它具有轉移置換、專制、法西斯傾向、意識形態神秘化、去政治化和被中產操控等特徵。在這一個把社會內部矛盾轉移的運作過程中,人們往往會回溯性地把過去構想一個未被敵人入侵前的美好世界,想像只要把外部敵人徹底消除,這個美好世界便會得到最大程度的回歸,卻同時把一些過去就已經植根於社會深處的根本矛盾(在香港的例子是地產霸權)完全無視。(可笑的是,早前看到一篇由自治派寫的《左膠骨膠源》,把左派都寫成是無視現實[由內地人帶來的社會問題]的膠人,言論都是悲天憫人,卻未有為對一般人最切身的居住、飲食費用問題寫過什麼高見。總之趕走內地人就解決了所有問題)但是,我們甚至可以把這邏輯再推展一步,正正便是這種回溯性的想像,我們在面對「敵人」之前的水深火熱環境卻突然變成了一個最美好的圖畫,這無疑是另一種對自己的自戀欺騙。


盲點中的斷裂位置


事實上,在最初國家之所以組成,人們之所以結為群體,其實只是為了他們的權利不被惡人的計算,並在這種安全之下,能更致力於發展他們的生活。所以,若能更好地保護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時,我們絕無理由反對限制一些會破壞普遍利益的個體(在剛剛的例子中是內地人)。然而,如果我們同意剛剛這一個推論的話,再配上我在上面提及的根本矛盾,我們馬上便會發現現今社會根本完全不符合這個人人認同的邏輯。當我們仔細的考察,不難發現無論何種特權,它的目的都在於免受法律 的管制,或得到法律所未禁止的某種專屬權利。而我們今天所身處的資本社會一直大力主張的所謂自由、公平,在某個程度來說的確是實現了,但在社會的各處我們都可以看到,這種權利卻是以買賣的方式進行,有錢人的自由、公平似乎與窮人比較起來卻更要多一點。(旅遊、醫療、飲食、住屋的自由)

這種問題如果只是被法律限制於個人財富的層面,也許矛盾還不明顯,平民和特權者之間,也許只是會存在妒忌和不屑等情緒,但是為了保護個人財富以繼續保障既特權,特權者卻是早已經把爪牙伸到了立法會、特區政府、甚至是中央政府的內部。他們當中的某些人,甚至更會認為他和他同類的人已經而成為了一個獨立於人民的階級,成為了一個群體當中的選民、領導者,但他們首先會覺得自己有義務保護他自己身處的階級的權利。然而,問題不在於特權等級已經是國家中無人匹敵的首富;也不在於所有的土地和財富都屬於這個階級的成員;而是他們揮金如土的嗜好、揮霍無度的樂趣遠遠超過了他們的支付能力。然而,假如他們只是貧困的中產,也許對社會來說不會出現什麼大問題,但一個貧困的財主卻是一個可怕得會引來社會信貸制度倒塌的名詞,為了補救這些由特權者種下的惡果,政府絕對是會不惜一切代價。但很顯然,庫房的一切支出,除了在人民身上得來以外,不可能有別的來源。而情況最壞的結果,希臘和冰島(其實也包括美國)已經用它自己來為我們活生生地展示了一次什麼叫全國破產。

在上面所說的由揮霍而來的虛榮感,說白了,其實也只是這些特權者也沒有留意到的天性,可以說得上是無心之失。但是,使特權者站到一般人民的對立面的最大原因,卻是基於一個根本的利益考慮──在商業中,利益絕對有必要最大化,但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我」的特殊利益。由於特權等級掌握了一般公民不可能掌握的種種特權,他們實際上已經成為了比普 通公民不同的個體,一個大國中的一群獨立的人,組成了一個「國中之國」。而由於他們要保護的,從來都只是特殊利益,他們明顯地是和原初國家的原則相忤逆的。
 
這條公理即使放了在所謂「良心企業」的運作模式上,也不可能會有任何偏差。因為沒有人會做虧本的生意。然而,如果大家仍記得我在上面提出國家/社群組成的理由──為了他們的權利不被惡人計算,並在這種安全之下,能更致力於發展他們的生活──便不難發現這些特權者求利的方式,在個人利益的推動下,絕大部份都是一種反社會的建設,我們甚至可以再激進一點地說,他們不是和我們同一國的國民。只舉一個例子,在梁振英政府最新的活化工廈政策中,將打算放寬九龍東部份工廈用途,令業主能考慮把工廈發展成如酒店或小型住宅等住宅用地,使土地供應增加,減輕市民住屋費用上的壓力。但正如我所說,沒有人會做虧本的生意,即使九龍東的老闆們願意大發慈悲,不把土地發展成如酒店等高回報的項目,而是全都用作興建居屋/小型單位用途,為求搾取最大利潤,在今天的高樓價水平中又能減了多少?當中又有多少個等待置業的市民能夠受惠?

近期媒體都很喜歡採訪那些特意降低售價的食物商店,稱讚他們竟然願意為因為受苦於高物價、低人工的基層而犧牲利益(例如是759阿信屋)。但我們其實清楚一點:這些店主正受惠於這個社會問題,他們因為高物價而刻意調低售價使他們爭取到低收入的消費群。因為高物價令原有購買群體分裂出兩個購買力群體: 高購買力和低購買力(突顯了不同社會位置的資本分別)。商戶無可能因為普遍的購買力下降還維持舊價格,否則他們根本無法生存。所以問題還是在於「想要什麼」,到底普遍大眾需要一兩間合理收費商店,還是希望社會整體的收費都收費合理、特權階級的利益回歸人民手上。

如果我們同意市民的普遍利益不應該被內地人侵犯,那麼為什麼今天我們又可以雙重標準地容忍某些少數的特權者對我們的普遍利益行使最大的影響?這樣和人們口中最是雙重標準的土共又有什麼根本性的分別?


最後也是最根本的三個問題及答案


在把香港人最喜歡掛在嘴邊的核心價值(自由、民主)帶遍歐洲的法國大革命中,有份寫《網球場宣言》的西耶斯也寫了一本叫《第三等級是什麼?》的宣傳小冊 子。當中針對著當時在三級議會中,代表平民的第三級議會一直受另外兩級的貴族及教士壓迫的現象,考問了三個在當時最應該發問的問題,我想這在今天香港功能組別仍存的立法會中,也能照樣對照。

一、第三等級是什麼?是一切。
二、迄今為止,第三等級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麼?什麼也不是。
三、第三等級要求什麼?要求取得某種地位。

然而,我們作為二百多年後的第三等級,我們也要察問自己一個根本的問題,我們想要的生活是什麼?是單單想要沒有內地人的空間?單單想要更多只是輕微減價的居屋?還是想要一個更好、更公平、更民主的生活?

而如果我們的目標是最後者的話,我們真正要思考的問題,便永遠不是我們的敵人是誰,而會是如何為我們大多數人取得一個合理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