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6月 09, 2012

阿藍‧巴迪烏的倫理重構──《倫理學》書介及讀後感


撰文:曾浩年


齊澤克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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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畢巴迪烏的《倫理學:論對邪惡的理解》 (Ethics:An Essay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Evil),感動得五體投地。作為一個激進馬克思主義者、普世主義者,也是最堅定的反後現代主義者和聖保羅解讀者的巴迪烏,在這個人人談論價值卻否定真正價值、談論意義卻充滿虛無、談論科學知識卻忽視真理的犬儒時代,勇敢地重新舉起不朽(the Immortal)真理(Truth)作為人類之所以為人(Man)的內在本質和最終目的。《倫理學》是巴迪烏兩本哲學巨著--《存在與事件》(Being and Event)和其下卷《世界的邏輯》(Logics of Worlds)之間的一個連接,由《存在與事件》對本體論的研究『迫入』("forcing into")《世界之邏輯》對主體存在的研究。



巴迪烏激進地否定一切對倫理學的化約、否定當代的倫理學傾向:生物科技倫理(Bio-ethic)、文化多元主義、人道主義等等,巴迪烏稱之為『倫理學的意識形態』(Ethical ideology)的倫理理論和傾向。本書最激進的地方為從根本上否定人權作為倫理學的基礎。任何否認不朽或以『會死的存在』(being-toward- Death)作為基礎的倫理學,最後都是虛無主義(Nihilism)





巴迪烏只承認一種倫理學-- 對真理的忠誠 (Fidelity to the Truth**作為必定普世的、普遍於主體所在之情況的真理)。通過這條道路,人類才能成為(實現realize)真正的主體性(Subject)和作為人(Man)進入不朽。而任何使人逃避或否認[自身]不朽性的倫理學,都不可能是真實的倫理學。



可以用一句話彰顯巴迪烏的倫理學,『走下去!』" "Keep Going!"
人必須作為鬥士(Militant)和真理的敵人作戰(以實現主體性和面對自身的不朽性)



現在簡介一下巴迪烏如何以此否定消極人權作為倫理學的基礎。因為人權作為一種消極的保証(不被傷害的權益,自由不被打擾的權益等等)--(1)假設了一種作為抽象化、純粹化的普遍人類主體(Subject in General),例如實際上不存在的康德式倫理主體,間接否定了真實存在於特定情況(Situation)中的主體;(2)這個抽象化主體已被內在地分裂了:主體作為主動道德行動者、主體作為被動受害者,這使人(Man)先在地成為(可能的)受害者和單純的血肉存在,而掩蓋了(那內在的)不朽者。(3)這個內部分裂允許了不普世性,人權中永遠存在『受害者』一方(例如第三世界),而西方世界則自滿於對這些次等人類(Sub-human)的一點輔助,自居於主動優越的位置,說白了就是帝國主義的一部分。(4)良心式的消極人權把邪惡作為首要的/先驗的(A priori),然後再消滅它。如果邪惡存在已成為良心展示的先在、首要條件或必要條件,我們如何能夠正視、改變情況?簡單地說,我們如何真實、根本地對抗邪惡?倫理學必須先在地是對至善(Good)的追求而非消極的對惡的去除,才有可能真正對抗邪惡,才可能是真正的倫理學。



人不可以再消極了,人必須要重新追求真正正面的價值。

"If "rights of human" exist, they are surely not rights of life against death, or rights of survival against misery. They are the rights of the Immortal, affirmed in their own right, or the right of the infinite, exercised over the contingency of suffering and death."

人不是作為受害者,人的血肉之軀在受害中卻有著不朽的部分,要超越現世的苦難和死亡



簡介倫理學:

巴迪烏的倫理學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分離的學說,而是完全建基於存在與時間的本體論之上的(真實)倫理學 (事實上巴迪烏的整個哲學系統都是精密地連成一體的),因此難以在此詳解,只做一個扼要說明,因此很可能會顯得艱深或簡化。


巴迪烏倫理學的三大部分


事件(Event)

日常(Ordinary)情況被"他物"(Something Other)介入(要注意這個他物并非"存在"於情況之外,事件的介入是完全內在於情況的,詳解請自己看原典),危及情況的穩定性,不普世性或不一致性 (Inconsistence)出現迫使主體出現(Induce the Subject)


忠誠(Fidelity)

是真理過程(Truth-Process)的名字。主體勇敢地忠於事件的存在,在事件的命令下追查情況的存在

要求重新建立情況的一致性,而不是單純忘記事件


真理(Truth)

在情況中的多(Multiple)被一點點地重新構成。是忠誠的結果。

巴迪烏反對邪惡的先在性,邪惡的存在是真理存在的反面,擁有倫理的純粹形式(Form),真實上邪惡是主體追求善時會產生的可能性


偽事件(Simulacrum) 或 恐懼(Terror)

真正的事件是Void(作為純粹未存在於情況中)的展現,而偽事件則是由存在於情況中的某種成員充實的,欠缺了真理要求的普世性,而且是封閉而排外的

例如納粹命名"德國人"和"猶太人"以建立重新穩定情況


背叛(betrayal)

主體在真理過程中的軟弱使其否定事件和真理


強迫命名不可命名(Forcing Unnamable) 或 災難(Disaster)

主體要求徹底消滅情況的日常性,巴迪烏舉例如後期文化大革命



主體注定要和邪惡的可能性對抗,

主體需要堅持走下去的勇氣(Courage)

分別真正事件的明智(Discernment)

和阻止災難的中度(Moderation)





《倫理學》目錄

1人存在嗎? (Does Man Exist?)

2他者存在嗎? (Does the Other Exist?)

3作為一個虛無主義人物的倫理 (Ethic as a Figure of Nihilism)

4 真理的倫理 (The Ethic of Truth)

5 邪惡問題 (The Problem Of Evil)

附錄: 政治和哲學:和巴迪烏對話